对港澳居民的暂住登记
亭湖区

0

到现场次数 

1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对港澳居民的暂住登记
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基本编码 320709029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0900014356569R432070902900001
行使层级 县级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特别程序 中介服务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盐城市公安局亭湖分局 实施主体编码 11320900014356569R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地点 各属地派出所接待窗口、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希望大道中路18号亭湖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南公安窗口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9:00-16:30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自然人
  • 受理条件:

    港澳居民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
1

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空白表格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查看更多
序号 环节名称 办理时限 审批标准
1 受理审批 1工作日 材料齐全、同意审批
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其他 审批结果名称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行政法规】《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1986年12月3日国务院批准,1986年12月25日公安部发布) 第十七条 港澳同胞短期来内地,要按照户口管理规定,办理暂住登记。在宾馆、饭店、旅店、招待所、学校等企业、事业单位或者机关、团体及其他机构内住宿的,应当填写临时住宿登记表;住在亲友家的,由本人或者亲友在24小时内(农村可在72小时内)到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户籍办公室办理暂住登记。

  • 增补依据
常见问题
暂无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0515- 83221589
监督投诉方式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5- 83221588
办理地点
  • 各属地派出所接待窗口、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希望大道中路18号亭湖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南公安窗口
咨询方式
  • 0515- 83221589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5- 832215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