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技能培训
亭湖区

0

到现场次数 

20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20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就业技能培训
基本信息 承诺件 不收费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基本编码 322014313002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0902014360656E432201431300201
行使层级 县级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中介服务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特别程序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盐城市亭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地点 盐城市亭湖区青年东路53号东亭国际商务中心A座401室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自然人,企业法人
  • 受理条件:

    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并取得符合规定证书(包 括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 合格证书)的原建档立卡低收入家庭子女、毕业学年(指 毕业前一年9月1曰起的12个月内,下同)、高校毕业生(含技 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下同)、域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 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等(统 称六类人员)。从2025年开始每人累计最多享受3 次职业培训补贴,参加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培训的,每人只能享受一次 补贴;参加同一类别创业培训的,每人只能享受一次补贴。 域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中的农村学员和城市 低保家庭学员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同时给予生活费补贴。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
1

个人培训补贴申领表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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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承诺件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办理结果
办理结果类型 办理结果名称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关于印发<江苏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苏财社〔2025〕2号),(一)就业技能培训 1.补贴对象。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并取得符合规定证书(包 括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 合格证书,下同)的原建档立卡低收入家庭子女、毕业学年(指 毕业前一年9月1曰起的12个月内,下同)高校毕业生(含技 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 类毕业生,下同)、域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 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等(以下统 称六类人员)。 域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中的农村学员和城市 低保家庭学员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同时给予生活费补贴。

  • 增补依据
常见问题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0515-68773780;0515-66691266
监督投诉方式 0515-68773317;0515-69931286
办理地点
  • 盐城市亭湖区青年东路53号东亭国际商务中心A座401室
咨询方式
  • 0515-68773780;0515-66691266
监督投诉
  • 0515-68773317;0515-69931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