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基本编码 | 322014327003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320902014360656E432201432700301 | ||
行使层级 | 县级 | 办理形式 | 网上办理 |
中介服务 | 无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特别程序 | 无 |
实施主体 | 盐城市亭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实施主体性质 | 授权组织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
办理地点 | 盐城市亭湖区希望大道中路18号;134窗;盐城市建军东路180号;531室 | ||
办理时间 | 工作时间:周一到周五 9:00 - 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
- 服务对象:自然人
- 受理条件:
①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教育厅 省科技厅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省民政厅 省财政厅 省商务厅 省国资委 团省委 省工商联关于在全省实施“就业见习质量提升年”行动的通知(苏人社发〔2023〕110号)第二条工作内容(二)优化环节补齐全链条就业服务。……聚焦离毕业时间不足6个月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毕业后2年内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和16—24周岁失业青年,大力开展江苏特色就业见习……。②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教育厅 省科技厅 省工信厅 省民政厅 省财政厅 省商务厅 省国资委 团省委 省工商联转发人社部等十部委关于实施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的通知(苏人社发〔2022〕57号)第四点:切实落实见习补贴政策。各地要继续按照苏政发〔2015〕90号、苏财社发〔2019〕161号、苏人社发〔2019〕112号文件相关规定,及时规范对符合条件的见习基地发放就业见习补贴。按照省有关文件精神,对通过教育主管部门相关认证的港澳台大学生,享受大陆高校毕业生同等就业见习补贴政策。对见习基地2022年12月31日前与见习期未满的见习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可以继续给予剩余期限的见习补贴。③关于实施三年十万青年见习计划的通知(苏人社发〔2019〕112号)第三条第一点:毕业后两年内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毕业时间不足三个月(见习期为6个月的可向前延伸到离毕业时间不足六个月)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④《关于深化苏港澳多领域合作若干措施》(苏办厅字〔2020〕5号)22条:鼓励和支持港澳大学生来江苏见习,通过教育主管部门相关认证且毕业后两年内未就业并在当地办理相关就业登记的,按规定给予见习生活补贴。⑤关于深化苏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实施意见(苏办〔2018〕44号)65条:鼓励和支持台湾地区大学生来我省见习,通过教育主管部门相关认证且毕业后两年内未就业并在当地办理相关就业登记的给予相关的生活补贴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
法定办结时限 | 3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3个工作日 |
不收费
办理结果类型 | 其他 | 办理结果名称 | 无 |
- 设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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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转发人社部等十部委《关于实施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的通知》 (苏人社发〔2022〕57号)第三条“广泛开展供需对接。......通过就业创业服务校园行、百日千万网络招聘专项行动、公共人才服务进校园等活动,走进企业、走进园区、走进社区,运用青年群体喜闻乐见的短视频、动漫、海报等形式,多渠道开展见习政策宣传,提高政策知晓度和青年对就业见习岗位认可度,并持续开展不间断、高频次的线上线下见习专场供需对接活动。” 2、关于在全省实施“就业见习质量提升年”行动的通知(苏人社函〔2023〕110号)第二条工作内容(二)优化环节补齐全链条就业服务。……聚焦离毕业时间不足6个月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毕业后2年内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和16—24周岁失业青年,大力开展江苏特色就业见习……。
- 增补依据
咨询方式 | 0515-83080515;0515-66691275 |
监督投诉方式 | 0515-66691275;0515-66691286 |